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郴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郴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其他等方面。
2.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amr.czs.gov.cn/index.html和http://www.czs.gov.cn/。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郴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原则上自信息产生后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申请形式
⑴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郴州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冲口5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735-2992000
传真:0735-2992112
电子邮箱:czsscjgjbgs@163.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2992090,传真号码:0735-2992112
通信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冲口路50号,邮政编码:423000。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